四川出台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据报道,四川省科学技术厅6月8日公布《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此前,四川已在逐步探索揭榜挂帅,并于2021年出台《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川科资〔2021〕4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此次出台《方案》,旨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以揭榜制方式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有关事项。
  《方案》强调,坚持"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对"揭榜挂帅"项目的揭榜单位在资质、规模等方面不设门槛,揭榜科研人员在学历、职称等方面不作要求。
  《方案》提出,每年定期向全省公开征集需求,结合四川省发展需要实际,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常态化滚动发布"揭榜挂帅"榜单。每年发布"揭榜挂帅"榜单不少于30个,每个项目管理处室每年都要通过揭榜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
  揭榜挂帅项目类型分为技术攻关类项目和成果转化类项目两种。其中,技术攻关类项目包括政府出题项目和企业出题项目。政府出题项目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服务四川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符合省委全会决定、省政府工作报告、科技创新规划等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对重点产业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以及公益事业的重大科技支撑。该类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参照"包干制"试点政策,进一步简化科研经费管理,揭榜方无需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可不配套资金。单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最高可至1000万元。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企业出题项目聚焦四川省重点产业企业提出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资金投入以需求企业和社会为主,省财政给予适当资助。该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需求企业。项目协议资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协议资金总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项目完成后对技术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
  另外,成果转化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项目协议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协议资金总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项目完成后对技术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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