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立法调研会暨维权工委维权律师团成立筹备会在成都成功召开
6月2日上午,由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主办、四川省企业联合会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工委)承办的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立法调研会暨维权工委维权律师团成立筹备会在成都成功召开。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梁勤出席了会议,四川省企业联合会维权工委副理事长高建强、四川省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部长兼维权工委秘书长周伟,以及来自全省各市州维权工委理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的代表近5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大会由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陶英主持。本次会议得到了维权工委理事单位高扬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王晓林主任在开场致辞中充分肯定了四川企联作为我省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的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之一,多年来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肯定了企联是联系和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共中央(2015)10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所规定的企业代表组织。他在致辞中讲到,成立企业和企业家维权律师团,是一次公益行动,律师加入维权律师团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援助,先是一场公益行为。希望以此会为契机,让省内更多的优秀律师参与到为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公益事业中来,为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贡献。
省企联副会长兼秘书长梁勤在大会上作了题为“积极履行法律使命 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的动员讲话。首先他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四川企联的四大主要职能及维权工委作为企联的二级专委会的六大主要任务。他在发言中提到,今年4月18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强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要深度挖掘优秀企业家精神特质和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示范作用,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只有企业发展好,做优做强做大做久,才能打造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坚实基础。他指出,随着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一带一路”等战略推进,加强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出台《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有三大重要现实意义:第一,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和省委、省府关于加快法治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体系的维系,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第二,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顺应了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的诉求和社会期望。同时,梁勤副会长在会上对立法调研工作也提出了两点要求:1、收集的数据及诉求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最终形成有价值有份量的调研报告;2、今后,四川企联和维权律师团要加强合作和沟通,互通有无,共同推动《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四川经济蓬勃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
维权工委副理事长高建强在会上就“如何做好此次企业和企业家生存与发展的法律环境专项调研”作了专题发言。他指出此次调研活动的主要对象是企业家,本次调研工作是通过企联搭建的维权平台,维权律师团成员与企业家进行面对面深度交流,真实反映企业与企业家在生存与发展方面所面临的法律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出台,共同营造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维权工委秘书长周伟围绕维权律师团的筹备工作情况做了简单的介绍。他提到,维权工委将依托各市、州企联组织成立、壮大维权律师团,共同为省内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优质的维权法律服务。
会末,来自成都及四川各地市州的律师事务所代表纷纷发言,围绕立法调研和维权律师团的筹备成立等问题谏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雇主工作部 晁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