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履行法律使命 做好立法调研工作

积极履行法律使命  做好立法调研工作
----在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启动《四川省企业
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动员会上的讲话
               省企联副会长兼秘书长  梁勤
 2017.6.2
 
各位领导、嘉宾、法律界朋友们、同仁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向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嘉宾及法律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支持我会工作的各位同仁、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一、四川企联和维权工委介绍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四川企联”)是四川省由企业及企业家及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组织、理论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及新闻工作者联合组成的最大的社会经济组织之一,也是我省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的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之一,是联系和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共中央(2015)10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所规定的企业代表组织。 实行会员制组织结构和管理,目前有市、州、县(区)等区域性企联组织158个,全省性行业及集团企业协会组织49个,全省企业(团体)会员1968个,个人会员2158个。

        主要职能:一是政府决策参谋智库职能。通过专题研究以及对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的跟踪分析,为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制定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和对策建议;参与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做好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完成对政府及相关职能机构购买服务的相关工作。二是雇主组织职能。参加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雇主组织的各项活动;代表雇主参与四川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的建设和推动相关的立法工作;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及和谐工业园区、街道(社区)、乡镇等的创建。三是推动企业可持续成长职能。广泛整合各方面资深学者、专家及社会资源,融智创新,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打造核心竞争力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出版、培训等手段传播现代管理理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培育职业经理人队伍、提高企业家队伍素质,弘扬企业家精神;通过四川企业100强发布与分析为企业发展提供指导;为企业发展提供全要素信息服务,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智慧企业建设;通过推动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通过产业链对接、价值链提升、创新链打造,助推企业品牌提升与国际化经营。四是中介评价和自律职能。搭建国内外企业间的学习交流共享平台;通过管理咨询师、CMC等资格认证,搭建管理咨询和“双创”专家平台;评价与表彰诚信企业与优秀企业家、优秀基层管理者和优秀工匠;评选、表彰、推广优秀管理创新成果、优秀管理论(著)文、优秀企业文化成果等;培育、树立、评价、推广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智慧企业创新示范基地等。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工委”)是四川企联的二级专业委员会,以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宗旨,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为企业和企业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和支持。维权工委的主要任务为:1、协调和指导全省企联系统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2、就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或者带有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论证、媒体报道。3、协助、推动企业积极运用反倾销、反补贴法律武器,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我国产业安全。4、推动企业和企业家重合同、守信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5、协助行业协会和地方企联解决与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有关的典型或重大申(投)诉个案,引导企业和企业家运用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或经济纠纷。6、向政府或政府部门、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反映有关企业法制建设中的问题,推动和完善我省有关企业法制建设工作。

        近年来,四川企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经济建设方针与省委省府战略,贯彻“融智创新,敬业奉献,维权服务,自强自律”的协会核心理念,践行“平台化发展,品牌化运营,价值链共赢”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了政府满意、企业欢迎、市场需要的有品牌影响力的活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与企业的踊跃参与,受到了社会各界与市场的广泛关注。年组织活动均在40项以上,参与人次在6000人次以上,主要有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四川分会场活动、四川省企业100强发布排序及管理创新大会、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西部企业信息化峰会、四川省企业咨询培训峰会、智慧企业建设峰会、百强发布、四川省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及优秀企业文化成果评选表彰和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可持续发展论坛、企业诚信论坛、维权大讲堂等重大活动。

二、制定《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健康发展,无论是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增长、劳动就业的扩大也主要靠企业。只有企业发展好,做优做强做大做久,才能打造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坚实基础。因此,加强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尽快出台《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实质上是践行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落实省委省府“三大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

        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企业综合负担居高不下。比如,企业普遍反映各类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高、项目多、审批周期长;中介机构收费缺乏有效竞争,指定服务和垄断经营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政府机关及社会各种机构组织职能错位,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决策;不依法办事,乱收费、乱核查、乱评比、乱拉赞助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今年4月18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强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要深度挖掘优秀企业家精神特质和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示范作用,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国务院也多次召开常务会议,要求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依规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企业权益的保护问题,先后出台了《四川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涉及企业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对优化我省投资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这些法规从总体上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我省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需要。目前仍有不依法办事、不公正司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事例发生。截止2016年底,广东、福建、广西、河北等10个省市相继制定出台了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我省地方立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激发企业的内在潜力和外部活力,尤其是提振企业家的信心与进一步激发“双创”动力,优化我省投资和生产经营环境,制定一部专门的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早日出台《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条例》是释放改革与制度红利,弘扬“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企业家精神的需要,是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需要,也是我省社会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具体体现了以下三点重大意义:一是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省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要求;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三是顺应了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的诉求和社会的期望,有利于贯彻落实好习主席关于建立“清”和“亲”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一种尊重劳动,鼓励创新,容许失误,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环境。

        企业兴、国家旺。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和统帅,是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核心推动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力量。因此理应受到社会的理解、尊重与支持,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竞争力要靠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支撑;一国的品牌与国际发语权要靠一大批敢于创新实干的优秀企业家引领创造。因此,随着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一带一路”等战略推进,加快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立法工作不仅具有迫切重要的现实意义,更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我们参与此次调研的法律工作者是十分荣光与富有价值的。我相信,我们辛勤调研的成果更能彰显我们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使命。体现我们人生的价值和成就。在此,我代表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预祝大家精诚合作,取得此次调研工作的圆满成功!

三、本次专项调研的安排。

        本次企业与企业家生存与发展法律环境调研目的,是为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启动保护企业与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立法工作收集足够的、真实的和有效的信息数据,充分了解我省企业与企业家在生存与发展方面面临的具体情况与法律问题,为企业联合会提出立法建议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立法机关提供参考依据。本次调研的主要调查对象为四川境内省、市(州)、县(区)会员企业负责人,同时兼顾不同性质、类型、规模的非会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其负责人。调研的内容包括企业与企业家在生存与发展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如在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司法环境、市场环境保护等方面面临的问题。

        调研方式,由省企联维权工委牵头组织,委托我省范围内有责任、有担当,有一定企业与企业家维权经验的律师共同开展调研。一方面,借助律师的调查研究经验确保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调研访谈需要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对企业家反映的情况,律师可以正确厘清合法诉求与不当诉求的关系,特别是可能面临一些具体的、现实的维权事例,律师可以直接接受委托,参与企业与企业家维权工作。

        调研的步骤是:(一)调查准备阶段:调研牵头人省企联维权工委在作出时间进度安排,确定调研对象划分,落实责任与分工后,起草调查问卷、调研访谈提纲,并于6月15日底前将工作方案报省企联备案。(二)调查对象(企业、企业家)确定阶段。省企联负责联系市州企联,委托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筛选,确定此次调查的具体企业清单。市州企联于7月5日前将拟调查企业清单报省企联备案。(三)调查实施阶段(现场访谈,问卷填写)按照市州的区划成立专项调查组,根据市州企联与企业确定的访谈时间,由调研人员按照企业清单逐户实地调查,并指导企业负责人如实填报《调研问卷》。省企联维权工委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地专项调查组工作进展进行专项督查。调查实施工作应当不迟于9月30日前完成。(四)调查数据整理阶段。主要由省企联维权工委与有关专家、律师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及汇总,召开调研访谈人员情况汇报会议,将访谈调研问卷之外发现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形成调研报告的基础数据资料。(五)调研报告征求意见阶段。省企联维权工委根据调查情况,组织专家、律师起草调研报告草案,将调研报告草案报省企联及相关领导审查,并同时发送给参与调研人员征求意见。调研报告的草稿与发送时间不迟于10月31日,征求意见时间为15天。(六)调研报告公示、提交阶段。12月上旬调研报告正式完稿,按照立法议程提交相关立法议案。同时向参与调研工作的人员发送正式报告。

        所有参与调研工作的人员将以适当方式在报告中体现,并报相关部门建议表彰。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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