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政府网站发展指引》

        国务院办公厅6月8日正式公布《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这份文件对政府网站如何运营提出了一系列高标准、严要求。

  关于发展目标,《指引》提出,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推进集约共享,持续开拓创新,到2020年,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以中国政府网为龙头、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网站为支撑,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在网站开设方面,政府网站分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指引》提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要开设政府门户网站。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乡镇、街道及县级政府部门应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原则上不单独开设网站。

  《指引》强调,要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攻击、侵入和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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