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建社会信用黑名单制度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田锦尘在7月9日召开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对失信的自然人和市场主体要惩戒,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失信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
  田锦尘称,从惩戒措施来看,一是要进行行政监管性的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要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的信用承诺制度,并开展申请人信用审查,确保申请人在政府推荐的征信机构中有信用记录,配合征信机构开展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二是进行市场化的惩戒和约束,要制定信用基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和限制。

2014年度7期(总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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