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引导银行续贷小微企业

  中国银监会近日下发给银行的讨论意见稿显示,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挪用贷款资金等不良行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经银行审批合格后可以予以续贷。
  银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称,鼓励各家银行开发符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在还款方式上,要求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更为灵活的还款方式,减少小微企业到期一次性还款的压力。
  征求意见稿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可以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银行可在原贷款到期前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签订新的借贷合同,落实借贷担保,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企业继续使用已有贷款资金。

2014年度7期(总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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