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实行资源配置市场化,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建立公平市场规则,构建风险共担机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为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通过市场方式配置水电资源和确定项目开发主体。在实行统一市场准入方面,通过采取业主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作为项目业主。建立公平市场规则,要从项目选择、方案审查、业主确定、退出机制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确保项目实施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合理界定水电开发中的政府责任和企业行为,建立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在明确实施主体责任方面,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省级政府(或其授权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水电项目业主招标工作,依法制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实施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