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信部等3月2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15年起对有重大创新、获得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进行保险补偿。
据悉,重大技术装备不管从技术突破,还是带动产业转型,都对经济发展起到支撑作用。但由于其技术复杂、创新性前瞻性较强,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面临市场初期应用瓶颈。
工信部认为,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强调对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予以补贴,就是改变以往只在研发环节对装备补贴的情况,从市场的需求端予以扶持。减少装备应用环节风险,鼓励成果转化,也会倒逼技术装备在研发过程中考虑市场实际需求,对促进中国装备制造业向高端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在保险形式上,《通知》提出,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提供定制化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装备使用方受益。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相应企业,给予保费补贴。
业内专家认为,引导制造企业投保和保险机构承保,可以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用户风险,贴近企业需要,符合市场规律,同时还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