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完善资本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中国人大网3月6日披露,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目前该草案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正案(草案)中加入了多条金融、融资支持措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条款。
  具体来看,草案中将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合并为第三十条,修改为:“国家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技术交易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平台以及信息加工与分析、评估、经纪等服务。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国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研究开发与管理咨询等服务。”
  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国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组织形式、管理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贷款业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国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依法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融资。”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当引导和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年度期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