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备受关注的《存款保险条例》3月31日正式发布,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此次出台的正式文件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大致相同,不同之处是正式发布的条例增加了偿付时限,明确7个工作日足额偿付。条例明确,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应当投保存款保险,存款保险的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所谓50万最高限额,是指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根据央行此前测算,50万元的最高赔付限额将覆盖99.63%的存款人全部存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正式版本依旧没有明确外界最为关心的存款保险费率。根据《条例》,存款保险的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存款人无需交纳。存款保险实行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制度,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虽然条例称将实行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制度,但是此前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曾透露,存款保险制度起步阶段将实行单一费率,且采用低费率。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主任白鹤祥表示,如果起步阶段采取统一费率,应该是从效率的角度考虑。银行加上农信社现在共3000多家机构,确定差别费率很复杂,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统一费率建立起来之后,根据监管部门对机构风险评估的状况,逐步分期、分批地确定差别费率,符合实际。
  据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测算,截至2月底,全国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约120万亿,若以国际上较低的保险费率0.05%作为我国平均保险费率,银行业需缴纳存款保险费约600亿元。他认为,差别化费率将使大型银行存款安全性明显提升,而中小银行存款高收益的优势被削减,这有助于降低无风险利率,促进金融有效定价,降低系统性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被认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白鹤祥认为,中国的利率市场化只差“临门一脚”,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下一步预计个人大额存款将推出,接着就是存款利率上限放开,以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

年度期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