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确定

   据报道,国务院国资委近日下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双百行动"入选企业名单全部确定,有近400家企业入围,其中央企有近200家,地方国企有200多家。国资委要求入选企业于9月底前上报各自综合改革方案。

  3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选取百家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家地方国有骨干企业(以下简称"双百企业"),在2018年-2020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以下简称"双百行动")。
  据了解,"双百企业"遴选标准有三条。一是有较强代表性。推荐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资产具有一定规模,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原则上应当是利润中心,而非成本费用中心。二是有较大发展潜力。推荐企业可以是深化改革与经营发展形势较好的核心骨干企业,可以是面临激烈竞争、亟须通过改革提高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也可以是暂时处于困难阶段,但有计划、有信心通过改革实现脱困发展的企业。三是有较强改革意愿。推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能充分理解掌握国企改革精神,能敢为人先、勇于探索、攻坚克难,能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企业参与热情较高,每家央企报2-3家,每省报5-6家,报上去的企业,除一些财务指标特别差、社会信誉度不高的,基本上都进入了试点,最后确定的名单有400家左右,目前入选企业陆续收到通知。"知情人士表示,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的企业有三个特点。一是上市公司,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员工持股等。二是此前做得较好的试点企业,比如"十项改革试点"等企业也进入双百行动名单。从此前的单项试点转向"一企一策"制定综合改革试点。三是经营困难企业。这类企业的试点主要集在如何摆脱困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资委要求入围"双百行动"的企业要实现"五大突破、一个坚持",即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励机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实现突破,同时要坚持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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