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4 月 13 日宣布, 为引导社会资本 投向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发改委拟组织 实施 2016 年 “ 互联网 +” 重大工程, 并印发 《 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6 年 “ 互联 网+” 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通知要求, 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 加强对 “ 互联网
+” 行动推进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 聚焦重 点, 梳理筛选出能够有力重点支撑互联网与制造 业、 农业、 金融、 民生、 交通、 能源等经济社会 各领域的融合创新,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增强各 行业创新能力的重大项目, 主要指综合利用物联 网、 云计算、 下一代互联网、 移动通信、 大数据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面向行业提供基础性、 战略 性公共服务的平台建设类项目。
在具体要求方面, 通知指出, 项目建设要面 向本行业或本领域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实际 需求; 创新建设运营模式, 为行业领域提供公共 服务; 注重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 有效支撑 “ 互 联网+” 新业态、 新模式发展。
通知提出, 优先支持发改委前期在物联网重 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 云计算工程、 下一代 互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 通信 ( TD-LTE) 创新发展等工作中推进的重大项 目; 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实施的具有明确市场需求 的互联网应用基础平台项目; 优先支持为某一行 业或跨部门、 跨区域提供互联网公共服务的项目。 另外, 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法人, 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 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并已具备一 定的市场服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