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已到最后协调阶段,待上报国务院讨论通过后,开始正式组建新能源局,并调整和修订2013年能源局工作目录。
知情人士透露,按照国务院要求,新能源局将减少审批项目。据了解,除拟下放电力、煤炭项目审批权(火电单机60万千瓦以下、煤炭新增产能120万吨/年以下项目核准权限交由地方)外,风电、太阳能、水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审批权限有望全部下放地方。
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近期频繁为简化可再生能源审批机制建言。他认为,风电、太阳能均属分散的小容量电源,没有必要拿到中央政府层面来审批。涉及土地、环境、上网等问题由各职能部门处理,有问题由属地发改委或能源局协调解决,放开手脚调动各方积极性来发展可再生能源,民间投资会自主判断,自担风险。政府的职责应转向政策制订,标准制订,以及加大对新技术的推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