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披露未来国有企业改革重点任务

12月19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国新办就深化国企改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详细披露了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七项重点任务,目前工作进展以及改革操作路线图。

  

    主抓混合所有制经济

  

    黄淑和表示,国资委正在抓紧修改和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意见》主要包括七项内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黄淑和指出,国资委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改革的重头戏来抓。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

  黄淑和表示,国资委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企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企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52%央企已引入非公资本

  

    “我们不仅仅是要吸引社会资本来发展,更要把着力点放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的运行机制上。”黄淑和补充说,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他透露,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

  对于国资委将如何推进国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员工持股,黄淑和表示,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全部退出。

  关于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目前国资委也正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黄淑和表示,实行企业员工直接持股,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将来更好地形成资本持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是个很好的办法。下一步将根据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情况,根据将来激励约束机制的制定,一并加以考虑。

  

    探索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对于民众关注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黄淑和表示,今后国资委将按照中央企业改革的进程和企业效益的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要提高到30%。并且通过公共财政的统一安排,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此外,有关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还有业务消费的问题,黄淑和指出,要探索建立与企业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2013年度12期(总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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