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今后三年,将在全国省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加快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推动监管企业全面设立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要达到70%以上。据国资委初步统计显示,全国省级国资委监管的906户出资企业中,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有478户,占比为53%。目前,山东、山西、重庆等11个省市中,省级国有重点企业已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其中,江西、湖南等省国资委还组织总法律顾问年度述职,进行考核评价;北京、山东等地总法律顾问制度已开始向重要子企业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