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2013年全国企联系统雇主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市召开。中国企联驻会副会长黄海嵩出席会议并作主旨讲话,副理事长刘鹏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会议全面总结交流了一年来全国企联系统雇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并邀请人社部有关司局领导介绍了当前全国劳动关系和三方机制工作情况。宁夏、江西、安徽芜湖、福建晋江、四川蓬溪、武汉硚口等企联作了典型经验交流,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的企联代表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一、驻会副会长黄海嵩作主旨讲话
1.充分肯定一年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新特点。一是劳动力供应充裕仍处于高峰期,每年新成长的劳动力达304万人,而传统高就业的一、二产业面临着劳动力急剧释放或产能过剩需要大幅度减员的窘局;二是劳动适龄人口文化素质提升,择业观念变化,面临着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苦脏累岗位招工难和高学历层次劳动力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三是劳动力成本大幅度上升,迫使实体经济转向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领域或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排斥劳动力的现象普遍存在;四是劳动关系日益契约化,劳动关系短期化趋势明显,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加,企业用工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五是企业所有制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国有与非国有之间、国有企业改制前后的政策差异较大,劳动纠纷增多等等。
企业在劳动关系新形势下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突出贡献。一是保充分就业,积极稳定就业岗位。2012年末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66万人,企业通过不断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实现了更广泛的就业。二是保职工收入,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2012年在全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经济效益回落的情况下,全国城镇非私营、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以及外出农民工年平均工资分别同比增长11.9%、17.1%和11.8%。2012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20.2%。企业在保障职工收入分配权中发挥着主体性作用。三是保社会保险,缴费主动性积极性大幅提高。2012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比上年增长为20.2%。多数企业能够克服困难,在提高职工收入的同时,积极履行缴费义务。四是重建章立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出台后,很多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调整,并通过公告、网站、企业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五是重纠纷调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据统计,全国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了45.6%,50%以上的争议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化解在萌芽状态。六是重依法治企,企业协调劳动关系各项机制不断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制度管人、标准管事、文化管心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逐步建立。
一年来,企联系统雇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三方机制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企联、企业家协会雇主组织代表作用。重庆企联积极参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月活动;天津企联牵头召开“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四川企联积极参与进一步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实施和与八部门协同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实施职业病专项集体合同推动工作;福建企联参与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开展情况专项检查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活动,并与各方共同出台了福建省《关于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服务,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二是各地企联积极参与包括国家和地方立法在内的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做好维权服务。上海企联在制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时,采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法院、专家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3加1”模式,效果明显。北京企联参与《北京市劳动合同若干规定》等法规政策的制定。陕西和江西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保护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13年立法调研计划。2013年上海企联通过雇主法律咨询热线,为38家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企联13名兼职仲裁员累计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11起。天津企联邀请40多位有影响力的企业负责人作为雇主工作委员会委员,为企联维权工作献计献策。吉林企联建立法律顾问团,通过咨询热线、上门服务等方式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
三是各地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表彰树立先进企业,推广典型经验,有力提升了雇主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雇主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东企联制定《广东省良好雇主责任指引》,规范雇主行为,开展年度先进雇主组织评选和表彰活动。福建企联会同11个省直单位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和测评工作。北京、河北、陕西、内蒙古等省区市企联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和工业园区评选表彰活动。
四是大力开展各类活动,强化雇主服务。广东企联会同多部门联合开展广东省青年职工法制演讲大赛,倡导新一代青年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东企联举办的南方雇主高峰论坛、企业劳动用工讲坛和广东企业劳动用工咨询服务月等活动,扩大了企联影响力。重庆企联举办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讨会,邀请专家解答有关劳动关系法律问题。
五是开展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广东企联赴珠海、中山、肇庆三市对开展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进行调研。天津企联开展了“促进企业增长、职工增收、劳动关系和谐”调研活动。四川企联以企业发展状况和劳动关系为主题对50余家企业进行调研。陕西企协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领导递交了《关于目前我省纺织企业生产经营及职工工资收入状况的汇报》。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西、吉林、湖北、安徽等省、区、市企联进行了专题或综合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并递交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或相关部门。
六是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工作能力。福建企联印发了《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执行副会长挂钩联系基层企联、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制度》,通过走访、交流,支持基层企联、行业协会工作。四川企联建立健全县区企联组织和功能建设,区县企联组建率达到90%,部分地区扩展到街道、乡镇。陕西省宝鸡市、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相继成立企联,部分区县企联正在逐步建立。江西企联通过市级领导担任会长,加快推动县级企联建设,11个设区市中已有8个由市级领导担任会长,这些市的县区企联基本实现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三落实。吉林省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城等市已经建立了层次高、工作经费到位、专职人员配备的组织机构。湖北全省17个市州中的15个市州成立了企联。武汉市区县企联组织实现全覆盖。
企联系统雇主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雇主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面临很大的挑战。如企联雇主工作开展情况参差不齐;有的地方机构相对完善,力量配备较强,经费有保障,而有的地方机构不健全、专业性人才缺乏、经费不足;有的省份已经把企联基层组织建到了乡镇、街道,有的省份市级企联还不够健全。企联系统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普遍缺乏有效抓手,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2.企联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央已经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列入今年的文件下发计划。这将是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明确中国企联系统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方面的地位、职责和作用,是企联不同于其他社会团体的独特方面。企联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中国梦的坚实基础。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是国家梦、民族梦和个人梦的有机结合,而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幸福。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快速转型背景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我们把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到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中国梦的高度上来。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对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深刻认识协调劳动关系所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十八大报告将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位置,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明确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要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承担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历史责任。这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双方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第三、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必须实现雇主工作创新。要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中国企联在国际劳工领域是中国雇主组织唯一代表,是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重要成员。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一独特的地位和优势,进一步提高雇主工作能力和水平。
3.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雇主工作要在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劳动关系立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建设、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等方面,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指示精神。即将下发的中央文件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是企联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对企联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考验。各地要制定全面、系统的雇主工作发展规划,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沟通,使之纳入当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布局。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工作经费。
二是把服务企业作为雇主工作的重点内容。要坚持“面向企业,为企业、企业家服务”的根本宗旨,探索雇主工作发展路径,拓展工作领域,创新雇主工作形式、内容。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为企业提供劳动关系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企联系统要积极推动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培养企业方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帮助和推动企业完善劳动关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大力开展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帮助企业增强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提供劳动关系方面的咨询服务,特别是帮助企业建立劳动定额标准体系。
三是通过典型引领推广标杆企业的做法和经验。要通过表彰、定点扶持、示范工程、方案实施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选树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深入挖掘标杆企业的做法,引领更多的企业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2005年、2007年和2011年表彰了三批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各地近年来也推出了一大批典型企业和园区。要继续加强对这些企业的指导督促,使示范引领作用产生持续效应。
四是加强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各地企联要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涉企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充分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加强调查研究,为立法和政策制定提供可靠的依据。积极推动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立法工作,已经通过立法的地方要推动建立贯彻落实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列入和已经列入当地立法计划的地方要加强研究和协调工作,努力推动立法进程。各地要加强企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维权服务的力度。
二、地方企联经验介绍
宁夏企联以主管部门文件形式向自治区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下发了《关于组建企业组织代表机构的通知》积极推进区县企业组织建设;通过投资成立“宁夏企业家学院”培养、培训企业家,以提高企业家素质。
江西企联努力推进《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工作。2012年初,省企联组织人大代表联名提交《条例》立提案。2012年7月省工信委成立《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委托省企联负责《条例》起草工作,省企联在多方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2年底形成《条例》送审稿报省政府法制办,2013年《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
安徽芜湖企联通过牵头制定《芜湖市雇主责任行为规范》规范企业行为,督促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了延伸企联的服务链,先后建立了健康、人力资源等六大学会,增添了为企业服务的领域和空间。
浙江瑞安企联从利用三方机制平台加强对企业服务、大力抓好企业维权工作、加强企联系统凝聚力三个方面介绍了瑞安市企联如何做好雇主工作的经验,强调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协会之间横向联系的重要性。
福建晋江企联会长带领理事会成员30余人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并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研报告呈送党、政领导。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跟踪采访,专题报道推广先进企业“感情留人”、“发展留人”、“待遇留人”的成功经验,有力地推进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
四川蓬溪企联在当地党和政府的积极支持下,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建设优秀企业、培育优秀人才及构建和谐蓬溪相结合,从而带动创建工作全面发展,实现企业和员工互利共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构建和谐蓬溪共同推进。
武汉硚口企联根据本区实际,以企联为中心构建多元化企业团队:武汉市中小企业协会硚口工作站、区转型发展企业协会、金融分会、区房地产协会并联合区建筑协会、区女企业家协会等社团组织,努力为全区企业服务。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三、会议总结
刘鹏副理事长进行了会议总结。要求各地企联紧紧抓住中央文件即将下发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黄海嵩驻会副会长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兄弟企联的先进经验,下大力气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同时对各地企联如何做好雇主工作提出了工作层面的意见和建议。